6月1日起重庆所有公安户籍窗口 均可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据介绍,2018年9月1日起,重庆全面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作业,各区县公安机关在辖区内设置至少1个办证受理点。同年12月,我市出台了《重庆市申领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实施细则》,港澳台居住证持有人能够享用国家规则的劳动作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宅公积金等三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公共作业服务、根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六项根本公共服务,一起能够享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作业等九项便当。一起,在重庆还可享用本市规则的四项便当,包括请求租住公共租赁住宅;年满65周岁的,请求办理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优惠;参加社会管理,请求列席重庆各级政协会议,受邀担任警风监督员,加入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重庆市青年商会、重庆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等社团组织;在本市任意办税大厅就近办理全市通办的涉税事项。
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安稳作业、合法安稳居处、接连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自己志愿,能够向我市居住地区县公安机关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请求收取居住证。据统计,重庆自开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作业以来,共服务办证2400余人。
页:
[1]